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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动物产品消费安全,确保我县人民在“春节”期间吃上“放心肉”。县畜牧局开展了肉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活动期间,共检查市场16次,出动人员80余人次,检查超市6家,肉品经营摊户112个,屠宰厂1个,禽类加工场所6个。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县畜牧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活动的团满完成。一是严把产地关。要求基层检疫人员认真落实产地检疫,未经产地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者,严禁外调及上市。二是严把屠宰关。严格宰前验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无免疫耳标、无溯源标识者,不得屠宰;加强宰前、宰中、宰后全程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凡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及时无害化处理。三是严把市场关。严格按照市场检疫制度,加强大型农贸市场的巡逻监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四是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违禁药物的检测工作进行了安排检测。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查处不合格猪肉30余公斤,变质腐败禽产品5公斤,并当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查处无证经营猪产品60余公斤,依法进行了补检。依法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共检疫生猪3200余头,无害化处理3头,销毁1头,销毁不合格动物产品320.5公斤。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肉食品市场,确保“春节”期间的肉食品消费安全,使广大市民吃上了“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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