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开展以自然恢复方式进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65号),息县自然资源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县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图斑1:位于息县八里岔乡任店村栗锋(英)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446、图斑面积为120.34亩;
图斑2:位于息县八里岔乡任店村栗锋(英)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447、图斑面积为7.6亩;
图斑3:位于息县八里岔乡任店村栗锋(英)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847、图斑面积为4.83亩;
图斑4:位于息县八里岔乡任店村任重功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850、图斑面积为23.59亩;
图斑5:位于息县八里岔乡任店村任重功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473、图斑面积为109.97亩;
图斑6: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柯保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622、图斑面积为50.64亩;
图斑7: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闫玉刚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27838、图斑面积为11.09亩;
图斑8: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李厚云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27839、图斑面积为8.62亩;
图斑9: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任连恩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27841、图斑面积为6.29亩;
图斑10: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彭国群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27842、图斑面积为17.19亩;
图斑11: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柯保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27843、图斑面积为11.57亩;
图斑12:位于濮公山管理区洪洼村任连恩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09612、图斑面积为6.16亩;
图斑13:位于谯楼街道徐庄村刘满良采石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27835、图斑面积为71.54亩;
图斑14:位于濮公山管理区尹山村尹卫本采砂场,编号为411528_20210702_18769、图斑面积为66.93亩;
故认定以上14个图斑为自然恢复,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4--7635671或以书面形式到息县自然资源局312室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附表1:全省“百日行动”已灭失矿权自然恢复矿山核查验收表
息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