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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拟补贴资金兑付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 08:4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和《息县农业农村局 息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息县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农字〔2022〕89号)文件要求,息县第二批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已按程序完成验收,现将建设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自建为主,政府以奖代补的原则。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自愿自建为主,资金、规划、承建、管理均由实施主体自行决定,政府在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省厅2022年(实施方案)制定标准,根据建设规模、补贴档次规定补助金额,遵循先建后补原则。

  (二)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产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有,为农业生产经营发挥作用,收益为农业建设主体享用。

  (三)坚持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原则。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和《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相关规定为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验收。

  (四)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由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建设完成申请验收后,我们组织验收小组,到现场勘验,实际测量,公正严明,实事求是,验收结束后,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兑付资金来源、项目验收和兑付资金测算情况

  (一)资金来源情况。2022年中央下达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资金415万元。

  (二)项目验收情况。全县2022年线上自愿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2个,共建设9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已按《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9个冷库设施实施验收,并一致通过验收,实测建设总库容10015立方米。

  (三)拟兑付补贴资金。根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补贴档次,测算核定2个实施主体补贴金额(见附件)。

  公 示 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投诉电话:0376-5951531

  附件:2022年度息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拟补贴资金公示表

  息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


2022年度息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拟补贴资金公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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