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息政〔202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23〕17号)要求,县政府对2023年8月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涉及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7件,其中,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3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二、对于2023年8月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使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需继续执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息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息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息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息政〔2023〕17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