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园长,以下简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食堂饭菜质量,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息县教育体育局起草了《息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陪餐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将文本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在2024年8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来信请寄息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卫生保健站办公室,信封右上角请注明"息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陪餐管理制度意见征集”。
二、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箱xxwsbjz@163.com。
三、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送至息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卫生保健站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息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陪餐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
息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陪餐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