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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息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10:33 信息来源:息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50 字体:【

各乡镇(办事处)中学、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息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2日

  息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筑牢思想关、规范采购关、严把质量关、突出育人关、强化保障关,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校服管理工作职责,持续优化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保障校服质量安全,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和管理工作水平。

  (二)规范校服选用采购流程

  1.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并将会议记录上传“平台”。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

  (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1)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见附件2),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3)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

  4.确定供货企业

  (1)采购单位根据学校规模召集家长委员会代表(10%采购年级人数,或以500人为基准数,500人以上的学校出100名家长代表,500人以下的学校出50名家长代表。学校提供家长完整名单,由同级校服管理部门随机抽取相应数量人员参与投票。)从“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企业中筛选出5家企业。

  (2)采购单位通知上述5家企业在平台上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价格等相关信息。

  (3)采购单位通知校服采购年级家长在具体时间段(大约2-3天)内登录校服管理平台进行供货企业比选,最终根据大多数家长投票比选结果确定供货企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为5个工作日),向供货企业发放供应商确认函(见附件3)。

  5.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6.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见附件4),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时限不得超过3年。

  7.校服费用支付

  (1)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通过平台进行校服缴费购买(资金直接进入供货企业银行账户,但处于冻结状态),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2)供货企业发放校服,家长可根据本次校服征订情况在平台提出相关意见,供货企业完成相关售后工作。

  (3)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校服质量、尺码无误后,由供货企业向采购单位发起资金解冻申请。

  (4)采购单位为供货企业解冻资金,供货企业资金在24小时内完成解冻。

  8.校服检查验收

  (1)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并填写验收记录表(见附件5)。

  (2)采用“双送检”验收的学校,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

  7.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8.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上传校服管理平台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见附件1)。

  (三)加强采购过程监管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投票比选结果及供货企业,并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校服订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主动接受监督。校服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履约能力和服务意识,对违反“平台”规定,不服从“平台”管理,家长反映校服质量不高、送检和抽检不合格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校服供应企业,“平台”有权责令其整改,校服供应企业在整改期间不能再次参与其他采购项目。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企业,将被清退出“平台”,退出后不得参与息县辖区内的校服采购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校服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校服监督管理;县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校服采购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反映有质量问题的校服依法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校服收费按照教育部(教基一〔20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应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计入学校收费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和个人从中牟利。校服费价格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公示。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校服问题和现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快查实、快处理、快反馈。教育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校服采购各环节违规违纪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要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对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要从严追责问责,坚决依纪依法处理。

  附件:

  1.息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活动备案表

  2.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

  3.供应商确认函

  4.息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合同

  5.息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验收记录

  6.统一着装征求意见汇总统计表

  7.息县中小学校服参考价格表

  8.校服管理平台操作流程

  9.信阳市(2024-2025年度)“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企业进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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