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发布了《息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国家政策文件
1.2015年6月18日,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就中小学生穿校服提出指导性意见。
2.2022年5月23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
(二)河南省政策文件
1.2016年6月7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452号)。
2.2018年7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563号),要求制定由学校到学区直至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着装的具体计划,形成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体现民族文化要求的校服特色。
(三)信阳市政策文件
2022年,信阳市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启用“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教体装备〔2022〕335号),对校服选用程序、收费标准、质量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要求。
二、制定过程
1.组建起草组。2024年6月份,县教体局将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交由局法安股负责,要求出台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局法安股立即组建了文件起草组。
2.全面开展调研。局法安股开展了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调研,选取县一中、县三中、县一小、县十小、县十一小等学校收集相关意见,汇总后形成了《指导意见》初稿。
3.专题会议研究。《指导意见》修改稿提请局党组会审议并通过。
4.再次征求意见。2024年7月19日,发布的关于《息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三、明确选用采购程序
一是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并将会议记录上传“平台”。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二是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
三是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是确定供货企业。采购单位根据学校规模召集家长委员会代表(10%采购年级人数,或以500人为基准数,500人以上的学校出100名家长代表,500人以下的学校出50名家长代表。学校提供家长完整名单,由同级校服管理部门随机抽取相应数量人员参与投票。)从“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企业中筛选出5家企业。采购单位通知校服采购年级家长在具体时间段(大约2-3天)内登录校服管理平台进行供货企业比选,最终根据大多数家长投票比选结果确定供货企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是公示采购结果。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
六是签订采购合同。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时限不得超过3年。
四、采购过程监管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投票比选结果及供货企业,并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校服订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主动接受监督。校服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履约能力和服务意识,对违反“平台”规定,不服从“平台”管理,家长反映校服质量不高、送检和抽检不合格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校服供应企业,“平台”有权责令其整改,校服供应企业在整改期间不能再次参与其他采购项目。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企业,将被清退出“平台”,退出后不得参与息县辖区内的校服采购项目。
五、其他有关说明
《指导意见》指出,本实施意见下发之后学校学生校服采购管理需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解读单位:息县教育体育局法治安全股
解读人:黄闯
联系电话:585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