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目的
息县烟草专卖局发布了新的《息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旨在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权益,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促进烟草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该规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息县实际情况,明确了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与管理原则。
二、适用范围
该规划适用于息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与管理。
三、零售点定义
烟草制品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场所。这些场所必须具备满足最低经营需求的基本设施条件,形成初步的经营业态。
四、布局原则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以市场为导向,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的原则。布局将根据市场单元的存量、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
五、区域划分与指导数
息县辖区被划分为发展区域、稳定区域和衰退区域,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布局标准:
发展区域:消费需求旺盛,零售点增长空间较大,以增加指导数为原则,动态调增零售点数量。
稳定区域:区域建设完善,消费需求饱和,保持现有指导数,按照“退一进一”标准设置。
衰退区域:零售点数量超出日常消费需求,控制零售点总量,动态调减零售点数量。
六、距离与总量限制
距离限制:城区区域两个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乡镇区域不低于100米。
总量限制:根据不同场所(如行政村、封闭小区、高等院校等)的具体情况,设定零售点的总量限制。
七、放宽情形
对于残疾人、烈属、品牌连锁便利店等特定情形,零售点间距可适当放宽。此外,因客观原因(如学校新建、道路规划等)导致零售点不符合要求的,持证人可申请在其他地址经营,间距限制同样放宽。
八、不予延续与设置的情形
规划明确了不予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多种情形,包括经营场所不适宜经营卷烟、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经营主体变化等。同时,列出了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多种情形,如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安全因素等。
九、实施与解释
该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息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原有的相关规划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