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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0: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征收预公告〔20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信阳市息县小茴店镇、长陵乡范围内,涉及小茴店镇杨楼村、曹庄村、郑岗村、陈寨村、八一村、王楼村、孙庄村、刘孙庄村、李甲道村、孙棚村,长陵乡瓮楼村、马井村12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息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小茴店镇人民政府、长陵乡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息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9日。

  特此公告。      

  息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明阳息县二期100MW风电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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