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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县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5 11:3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25号)、《关于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大纵深推进保交房项目办证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豫整治登记难专班〔2025〕1号)、《关于印发信阳市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措施的通知》(信清理化解专班〔2024〕2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政策要求,以“绝不把历史遗留问题再留给历史”为责任担当,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纳入化解处置台账的“登记难”问题“应化尽化”,实现群众申请即可办证;对短期难以化解的问题转入持续整改台账,持续推动解决。同时建立日常化解和防范新增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破解不动产“登记难”。

  三、涉及范围

  息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类不动产(重点包括“问题楼盘”“保交楼”“保交房”项目)的历史遗留登记问题,以及相关的规划、用地、验收、税费等配套环节的整治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公众参与”机制,总结以往整治经验,全力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民生优先:落实“证缴(罚)分离”“容缺办理”,群众交清购房款和个人税费后即可办证,不将企业欠缴费用作为群众办证前置条件。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考虑历史成因,“从旧从轻”处理,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明确责任,分类处置:按“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处理,疑难问题“一事一议”,紧急需求“特事特办”。

  依法依规,守住底线:以法律法规为底线、房屋质量安全为红线,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搭车合法化”。

  先易后难、分类施策:优先解决信访突出、具备化解条件的问题,复杂问题制定阶段性计划。

  (二)容错免责机制

  支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整治工作中积极作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信阳市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信办〔2018〕19号),对依规履职的行为实行容错免责。

  (三)工作机制与责任分工

  组织架构:成立息县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下设政策指导组、税费征缴组、涉法涉诉协调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城建指挥部。

  部门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决土地权属不清、规划手续不全等问题,追缴土地出让金等。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化解竣工验收备案缺失问题,追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县税务局:追缴企业欠缴税款,保障群众契税缴纳和发票开具,支持“证缴分离”。

  县国动办:督促整改人防工程验收问题,征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公检法部门:查处违法犯罪,协调涉法涉诉、查封抵押等问题。

  其他部门(财政、信访、纪委监委等):分别负责经费保障、信访协调、执纪问责等。

  (四)具体问题整治措施

  针对11类常见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制定化解方案:

  用地手续不完善:权属无争议的超范围用地,可协议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按项目建设时政策补缴不同时段、类型项目的土地费用。

  规划核实不完善:可补办手续或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现状指标说明;部分符合规划的建筑可先行登记,不符合部分处置后再办。

  竣工验收不完善:无法补办备案的,由第三方出具安全和消防报告,住建部门据此出具认定意见。

  开发企业灭失/失联:由承继单位或辖区办事处作为申请主体,或公告后购房人单方申请登记。

  欠缴税费:落实“证缴分离”,群众缴清个人税费即可办证,企业欠缴部分由部门依法追缴(无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涉法涉诉/抵押: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众可解除查封,或按比例释放抵押物,保障办证。

  (五)长效机制建设

  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土地规划、预售资金、工程质量等全流程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交房即交证”常态化:深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新建项目交房时同步办证。

  信用惩戒:对失信开发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会签单位职责

  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纪委监委:查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责履职不力部门及人员。

  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职能部门:按职责解决专业领域问题,追缴相关费用。

  公检法:负责违法犯罪查处、涉法涉诉协调等。

  财政部门:保障第三方技术服务垫资费用。

  辖区办事处:负责排查问题、联系群众、督促企业配合整治。

  六、执行标准

  严格遵循“证缴(罚)分离”“容缺办理”:企业欠缴费用不影响群众办证,同步启动追缴程序。

  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为底线:必须通过验收或第三方鉴定合格方可办证。

  杜绝“搭车办理”:严格控制整治范围,不将无关问题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七、新旧政策差异

  相较于以往整治政策,本意见进一步:

  细化分类处置措施:针对11类具体问题制定更明确的化解路径,如跨宗地建设、改变土地用途等特殊情形的处理。

  强化部门联动: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建立“一事一议”“分片包干”等机制,提升协同效率。

  突出长效治理:从源头监管、“交房即交证”、信用惩戒等方面防范新增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八、关键词解释

  不动产“登记难”:指因历史遗留的用地、规划、验收、税费等问题,导致不动产无法正常办理登记的现象。

  证缴(罚)分离:群众办证与企业欠缴税费、罚款分离,群众符合条件即可办证,企业欠缴部分由部门另行追缴。

  容缺办理:在核心要件齐全(如房屋质量合格、群众缴清个人税费)的前提下,非核心材料缺失时可先办证,后续补齐。

  交房即交证:新建商品房在交房时同步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实现“居住权与产权同步”。

  九、相关经办流程

  问题排查:辖区办事处拉网式排查国有土地上已售住宅,建立问题清单报工作专班。

  台账建立:工作专班结合信访、热线等线索,形成排查清理台账和到户到套的化解处置台账。

  分办化解:工作专班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向部门分办问题,部门补办手续或出具证明。

  登记办理: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工作专班决定,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追缴与反馈:相关部门同步追缴企业欠缴费用,信访部门回访群众,确保问题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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