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息县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息县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以下简称“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管理工作,盘活用好闲置资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范围
本方案所指闲置校园校舍是已撤并停办的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小学教学点、幼儿园)校园校舍,包括校园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
二、处置原则
(一)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要因地制宜,一宗一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等,统筹考虑社会公益、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需求,在全面摸排、充分调研、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确定处置方向和处置程序,确保高效利用、保值增值、规范资产管理。
(二)公益为主、教育优先。发挥闲置校园校舍公益属性,根据利用价值、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处置利用,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尽可能保证教育资源不流失。经论证教育事业发展确无需要的,可调整用于卫生、文化、民政等其他公益事业。
(三)注重安全、稳妥有序。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对产权复杂有争议的闲置校园校舍,尊重基层和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切实维护各权属主体权益,确保处置过程平稳有序。闲置校舍投入使用前,要组织安全鉴定,严禁人员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中生产生活,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程序、依法依规。规范处置闲置校园校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处置,严防国有和集体资产损失和流失。
三、处置程序
(一)认真组织清查。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内闲置校园校舍进一步摸排统计,将每一处资产的位置、面积、原值、质量、权属和房屋建(构)筑物使用等情况统计清楚,分区域、分类别建立闲置资产明细台账,全面摸清底数,为统筹处置和盘活利用打好基础。
(二)制定处置方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商乡镇(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权益主体,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每一处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根据闲置校园校舍性能状况、权属关系等因素,逐一明确处置方式、落实责任主体,并根据难易程度明确处置时限,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三)分类完善手续。学校校园校舍资产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登记至所属中心校或中学名下。因历史原因产权归属存在争议的,待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后,按照“因地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四)有序处置利用。对于产权明晰的闲置校园校舍,先行处置利用;对于长期归教育部门使用,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房屋等产权手续不完整的闲置校园校舍,及时明确产权、完善手续,同步推进处置利用,提高处置效率;对于产权归属不明晰且查证和确权难度较大的闲置校园校舍,加强协调沟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进处置利用;对经协调沟通不能解决的,仍由县教体局继续统筹管理使用,或申请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后办理。具体处置意见,由属地乡镇(办事处)向县政府行文申请,经县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然后属地政府批转学校,在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监督下,学校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出借或出租协议,并办理资产管理使用移交手续。
四、处置方式
(一)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地理位置、校园校舍功能、校舍建筑质量等状况,优先将闲置校园校舍用于发展教育,如改建为幼儿园(或托幼一体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社区老年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师周转房等。
(二)调整用于其他公益事业。教育系统暂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与所在乡镇(办事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按照就近就地、便民利民原则,采取出借的方式调整用于便民服务站点、党群活动阵地、文化活动场所、老年活动中心、医疗服务站点、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业服务设施等便民利民场所,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三)置换、政府收回或出租。对公益事业无使用需求的闲置校园校舍,依法进行置换、政府收回或出租,盘活闲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所得收益根据产权归属进行分配。属于国有部分的资产所得收益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上缴县级财政并用于教育发展。
(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考虑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采取出租的方式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发展乡村产业,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五)拆除复垦。经相关机构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的闲置校园校舍,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拆除;对年代已久、常年失修、建筑质量差、鉴定为C级危房或无利用价值的闲置校园校舍,充分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后,依法依规按程序拆除,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拆除后的闲置校园,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置换政策,对原址土地进行复垦,产生的节余指标在优先保障本地使用后,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有偿调剂使用。
(六)其他处置方式。对不能采用上述方式处置的闲置校园校舍,鼓励各地在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稳妥推进盘活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组成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协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政府作为处置利用闲置校园校舍的责任主体,加强对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村之间闲置校园校舍跨行业、跨层次和跨区域处置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村两委负责提供集体资产所有权举证、化解争议纠纷工作,并对资产处置使用管理等提出具体意见。乡镇要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矛盾纠纷化解主要职责作用。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主要负责闲置校园校舍的排查、配合产权分类确认举证,以及资产处置移交或管理使用等工作。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校园校舍等资产投资来源的核查、资产处置管理、资产登记移交和管理国有部分的资产所得收益等工作,并对此项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各方需求做好规划,明确处置方向,并对校园土地和房屋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力量对房屋等建筑和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确保投入使用校舍安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闲置校园的规划利用和其他相关处置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价值不明确的资产进行调查评估。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全过程监督,对处置程序、权益归属、收益分配、运维管护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整改。闲置校园校舍已被违法占用、私自拍卖和租赁的,要依法依规收回并追缴非法所得,坚决制止和纠正随意侵占、擅自变卖或租赁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落实优惠政策。闲置校园校舍的排查、鉴定、资产评估、招拍挂等费用,县财政应给予支持。在确权过程中,按照简化手续、减免费用的原则,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尽快补办有关权证,所需费用由县级统筹解决。处置国有资产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体制管理要求上解部分资金后,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旧”和“控新”两手抓,在处置用好现有闲置校园校舍的基础上,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持续优化调整农村中小学校规划布局,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对方案印发后新出现的闲置校园校舍,按照本处置方案同类情况进行规范处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营造理解、关心、支持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和乡村教育振兴的良好氛围。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严防负面炒作。适时总结评价,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附件:息县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息县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郑 春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晋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贡少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杨 斌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甘 泉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徐 鑫 县审计局局长
付超峰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任玉峰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加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喜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贵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良峰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俊材 白土店乡党委书记
闫 斌 孙庙乡乡长
杜 伟 路口乡乡长
张英华 彭店乡乡长
李 翀 杨店乡乡长
陈 涛 张陶乡乡长
刘 建 东岳镇镇长
张 平 岗李店乡乡长
张杨杨 包信镇镇长
夏天宝 小茴店镇镇长
孙海龙 夏庄镇镇长
易斌彬 长陵乡乡长
黄 森 陈棚乡乡长
喻泉学 临河乡乡长
鲍 铎 项店镇镇长
刘 华 关店乡乡长
夏堂名 曹黄林镇镇长
樊 伟 八里岔乡乡长
潘光玲 谯楼办事处主任
陈忠明 淮河办事处主任
张 伟 龙湖办事处主任
尹 斌 澺河办事处主任
何 蕾 濮公山办事处筹建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付超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泉、郑良峰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该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