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文〔2024〕9号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息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息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2次。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同时,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采取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基本实现述法对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多措并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2022年度法治信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息县获评优秀等次。2023年3月,息县人社局被人社部表彰为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息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息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息县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2023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类文件26件,并及时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设立5个专项组。召开创建动员部署大会、推进会、培训会等,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表,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一把手访谈”计划,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印发创建工作简报5期。开设《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一把手”谈创建》专栏,播出“一把手”访谈节目8期。建立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机制。成立1个日常督导检查组和7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县89个督导对象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息县政府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3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7次。2023年8月31日,结合2023年科级领导干部秋季主体班,举办息县2023年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全力提供“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取消政务服务事项15项,承接上级下放255项,下放到乡级154项、下放到村级33项。23个乡镇(办事处)、364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在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录入工作。2023年以来,共减少审批环节400余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为94.24%,优化政务服务事项2154项,完成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县政务服务大厅区域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便民设施应有尽有。23个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均按照标准建设,36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了一通三有。创新“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机制,建立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受理机制,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各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应接尽接,推动“好差评”全面覆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一件一评”,实现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评价器、二维码全覆盖,办件评价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和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均达到100%。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全县39个政务服务部门共有2154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县综合实体大厅,通过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只跑一次”,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梳理第二批“一证通办”事项194项,扩大“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范围,由2021年的110项扩大到目前的200项。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梳理容缺受理事项134项。推进15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提升网上服务能力,网上可办率100%,一次办占比100%,“最多跑一次”占比100%,“不见面”审批占比99.95%。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厅,配置自助服务设备20余台和自助一体机3台。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开通政务服务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有诉即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适老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惠企便民政策走访活动,向企业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整合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资源组建企业权益保护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条款和依据,为20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四是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发布《息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通过多平台宣传、个人报名等,经严格审查、考察和公示,县人大常委会聘任117名同志为我县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了聘书。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推进行政立法工作。我县成功推荐省政府立法联系点1家、市政府立法联系点11家,率先在全市完成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示范建设,推荐3人被聘任为市行政立法咨询专家,为推动全市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持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4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3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2条。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保障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乡镇(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专题培训2次,审查乡镇(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7件,指导相关单位通过省备案系统平台补录备案4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3件。2023年10月,息县人民政府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扬为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11月,息县司法局在2023年度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介绍。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通过年审1241人、未通过年审189人,对于未通过年审的证件予以注销。通报2022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公示。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证申办工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2月20日,组织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理论测试补考,17个单位的10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58人通过补考发还暂扣的行政执法证,缺考的10人及未通过的48人注销了行政执法证。通报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情况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审查备案31件,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5件。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企、乡镇(办事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每月在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开展驻站指导一次,选聘两批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18名,设立首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56个,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指导。2023年2月23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副处长王光辉到我县城市管理局检查指导省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二是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建立县乡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城区的5个办事处试行综合行政执法县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的县乡联合行政执法100余次。开展乡镇(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周学习、巡回讲、“跟队练”活动,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新办证人员培训考试。推动完善乡镇(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印发《关于息县乡镇(街道)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已全部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升格考评工作,根据市委编办批复,经研究同意1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23年2月23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副处长王光辉到我县调研指导乡镇(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5月18日,阜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玄同志等一行10人到我县观摩调研乡镇(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11月2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处长张艳红到我县调研指导乡镇(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印发《2023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对县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5个单位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指导。2023年5月,县城市管理局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2023年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10场次,并开展了2023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理论测试。
(五)坚持多措并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工作。印发《解决问题楼盘引发按揭贷款断供问题工作方案》《全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宣传方案》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方案》,在县政府、县法院网站开设府院联动工作信息专栏。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2023年我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降至15%以下,位居全市第四。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县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切实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件,败诉0件,其中直接起诉案件8件、经复议后起诉案件7件,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22年的78.13%提高到2023年的100%。三是开展便捷高效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在23个乡镇(办事处)均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利企联络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0余场次。2023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帮助)案件2606件、公证846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取得利益)56余万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大力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6454件,调处成功642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55%。2023年8月,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息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10月,息县包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宪法宣誓。组织全县28名专职律师和62名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集中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安全课”活动,共开展100余场,受教育学生达2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及资料81000余份。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七进”161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6000余份。共选拔培养聘任农村法律明白人1800余人,全县共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30余场次,举办全县“巾帼法律明白人”专场培训会10场,参加人员3200余人次。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府院联动工作有待进一步走深。个别单位对府院联动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府院联动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及时性。
(二)出庭应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已达到100%,但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依然较低,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准备不到位,存在“出庭不出声”、应诉效果不佳等问题。
(三)示范创建活动有待进一步推进。部分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单位对“一把手”访谈不重视,创建材料报送质量不高。
(四)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建设不平衡、不规范,执法装备较少,不能满足目前的执法需要。二是县乡之间执法联动不够,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机制还够不完善。三是法制审核机构还未明确,乡镇(办事处)缺少具备法制审核能力的人员。
(五)法治专业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与日俱增,人少事多的矛盾依旧突出,人才匮乏尤其是缺少法治政府建设专业人才的问题依然存在。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部分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站位不高,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积极性不够,参与度、配合度不高。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认真补短板、强弱项,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开展法治息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活动等方式,逐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以及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持续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积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适时召开述法工作会议,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以创建促转变、以示范带发展,协调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二)稳步推进府院联动。持续落实联动机制明确的五项主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适时组织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重点问题事项,确保我县府院联动工作整体推进见实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盯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宣传府院联动工作,注重总结提炼,展现工作亮点。加强自身宣传,构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工作格局。
(三)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出庭应诉工作职责,提升出庭应诉能力水平,确保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行政应诉程序和案件庭审流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有负责人出庭应诉,特别是正职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力争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坚决杜绝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现象。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司法所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指导上的作用。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持续开展乡镇(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积极培育指导乡镇(办事处)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典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积极推进“三大”联合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作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结合“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息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