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为了提高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研究编制了本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结合实际情况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与濮淮大道交叉口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6-5951531

  邮政编码:464300

  邮箱地址:xxnongyeju@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息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在知晓或参与的“三农”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http://www.xixian.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具体方式有三种: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3.网上平台。通过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选择受理单位后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属于局属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申请,由相关单位负责答复工作,可予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制作相应的信息。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及收费标准。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先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监组、息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